黎巴嫩与伊朗关系的历史发展

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后,由于伊朗最高领袖霍梅尼坚持输出革命、反对海湾国家君主制等思想,以及海湾的沙特、科威特、巴林存在一定数量在政治经济上处于边缘地位的伊斯兰教什叶派,海湾阿拉伯国家曾是伊朗输出革命的对象,并把支持什叶派政治反对派组织作为向海湾国家渗透的手段。但由于海湾阿拉伯国家政权较为稳固,安全控制能力较强,伊朗支持下的什叶派政治组织或遭打击而趋于消失,或与政权和解放弃斗争。因此,20世纪80年代以来伊朗通过支持海湾国家什叶派政治组织输出革命,并寻求代理人的活动基本以失败而告终。
中东睿评|伊朗与“什叶派新月”发展史④:海湾三国篇
当地时间2023年2月1日,伊朗德黑兰,伊朗民众举着伊朗国旗聚集于霍梅尼陵墓,纪念1979年伊斯兰革命。
在2011年的“阿拉伯之春”中,巴林再度出现什叶派政治反对派反对逊尼派王室的民众抗议浪潮,并受到沙特与伊朗竞争的影响,巴林逊尼派政权和什叶派反对派的斗争也被外界视为沙特和伊朗代理人竞争的一部分。但由于沙特以海湾合作委员会的名义出兵镇压巴林什叶派抗议,以及伊朗对巴林什叶派的实际支持有限,巴林民众抗议浪潮最终以失败告终。因此,在2011年巴林抗议浪潮中,伊朗仍然未能培育出代理人并建立赞助-代理关系。
相对于伊朗与黎巴嫩真主党成功建立和保持具有战略同盟性质的赞助-代理关系,以及伊朗与伊拉克什叶派政治组织、也门胡塞武装初步建立赞助-代理关系,伊朗在海湾阿拉伯国家建立赞助-代理关系的努力可谓收获甚微。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也是笔者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从笔者提出的关于建立赞助-代理关系的条件看,海湾阿拉伯国家除存在什叶派反对派组织的条件外,不存在国家脆弱、外部干预等条件,而海湾国家的“强国家”、海湾合作委员会的集体安全机制、美国的安全庇护都构成了伊朗实施代理人策略的巨大阻碍。由于海湾六国中什叶派占一定数量的主要是沙特、巴林、科威特三国,下文主要结合它们进行分析。
伊朗扶植代理人的可能性:海湾阿拉伯国家处于边缘地位的什叶派
海湾阿拉伯国家沙特、巴林、科威特都程度不等地拥有处于边缘地位、对现状不满的什叶派及其政治反对派组织,使伊朗在这些国家存在建立赞助-代理关系的可能。
沙特阿拉伯什叶派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0-15%,集中在濒临波斯湾的东部省份,长期在沙特政治经济中处于边缘地位。在宗教上,在沙特的瓦哈比派看来,什叶派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都不符合伊斯兰教的精神,什叶派信徒的穆斯林身份也从未得到正式承认,其宗教生活、清真寺修建、宗教教育机构的发展均受到严格的限制。“由于没有和其他瓦哈比派国民平等的地位,什叶派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教育领域都处于边缘地位。”
巴林的什叶派占人口绝对多数,比例约为70%,但政权长期掌握在逊尼派王室手中。自3世纪到19世纪,巴林曾相继处于波斯附属国希拉王国、阿拉伯帝国倭马亚王朝和阿拔斯王朝、波斯萨法维王朝(期间什叶派居主导地位)、逊尼派哈利法家族(逊尼派居于主导地位)和英国的统治之下,什叶派和逊尼派都曾经占主导地位。但自1783年逊尼派哈利法家族确立对巴林的统治后,逊尼派成为巴林的统治阶层并一直延续至今。哈利法家族在宗教上受沙特瓦哈比派影响较深,对什叶派总体上持排斥和不信任态度;什叶派在政治上也遭到排斥,政府部门的职位特别是雇佣人数最多的内务部和安全部,什叶派都没有机会进入;政府在土地使用、住房等社会生活方面采取的限制性措施,进一步造成了逊尼派和什叶派之间的教派区隔。
科威特什叶派占人口比例约为30%,逊尼派和什叶派的关系相对较好,双方享受的公民待遇大致相当,但什叶派的地位仍低于逊尼派,很少能在外交部门或国防机构担任重要职位。
总之,“什叶派社区在海湾地区的边缘化地位为伊朗提供了一个明显的机会”。伊朗伊斯兰革命的成功“显然吸引了海湾地区的许多什叶派,并为这些社区提供了一种替代现状和结束长期边缘化处境的前景”。鉴于海湾国家靠近伊朗,及其在能源、海洋通道方面的战略价值,一旦成功扶植代理人,“将在战略和经济利益方面对伊朗有特殊的价值”。
海湾阿拉伯国家的“强国家”属性不利于伊朗扶植代理人
伊朗伊斯兰革命以来,在伊朗的影响和支持下,海湾阿拉伯国家也出现了为数众多的什叶派政治组织,但海湾君主制国家威权统治下的“强国家”属性,使国家政权拥有镇压和融合什叶派政治组织的强大能力,构成了阻碍或瓦解伊朗推行代理人策略的强大后盾。
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后,伊朗开始在思想宣传和组织建设方面加强向海湾国家输出革命,而对现状不满的什叶派及其政治组织是伊朗影响海湾阿拉伯国家的重要抓手。例如,利用海湾地区的清真寺和什叶派神职人员扩大影响力,对经过选择和培养的什叶派神职人员进行“高度政治化的宣教”(highly politicized preaching);利用德黑兰电台加强对海湾国家的广播宣传,都是伊朗所采取的措施。
中东睿评|伊朗与“什叶派新月”发展史④:海湾三国篇
当地时间2022年8月30日,伊拉克巴格达,一名什叶派神职人员。视觉中国 图
为加强组织统筹,伊朗于1981年成立了具有伞状组织结构特征的“伊斯兰革命委员会”(Islamic Revolutionary Council),下辖五个分支机构,它们分别是“伊拉克最高伊斯兰革命协会”“黎巴嫩伊斯兰革命协会”“阿拉伯半岛伊斯兰革命协会”“非洲和马格里布伊斯兰革命协会”“亚洲伊斯兰革命协会”,其中“阿拉伯半岛伊斯兰革命协会”负责领导沙特、科威特、巴林等海湾国家的伊斯兰组织尤其是什叶派组织的活动,这些国家的什叶派政治反对派都加入了该组织,并接受伊朗的领导和培训。
在沙特,伊朗最初支持的是受伊朗革命影响建立的“阿拉伯半岛伊斯兰革命组织”(The Islamic Revolution in the Arab Peninsula)。但是,当“阿拉伯半岛伊斯兰革命组织”在上世纪80年代被沙特政府软化,并放弃与沙特政府的军事对抗后,伊朗又转向支持“希贾兹真主党”(Hizballah al-Hijaz),该组织是流亡伊朗的沙特什叶派神职人员领导建立的组织,伊朗也发现该组织“更具战斗性”。沙特的各什叶派政治组织也进行了包括争取权利、示威游行、暴力活动等政治抗争,面对伊朗支持下的什叶派政治组织的挑战,沙特采取了严厉镇压、安全管控、政治与经济社会改革、宗教对话等各种软硬兼施的对策。尽管“希贾兹真主党” 等有伊朗背景的什叶派政治组织仍未放弃推翻沙特政权的态度,但未成为能对沙特构成严重威胁的伊朗代理人。
在巴林,“巴林伊斯兰解放阵线”(the Islamic Front for the Liberation of Bahrain,IFLB)是在伊朗革命影响下建立的最具代表性的什叶派政治组织。该组织以清真寺和什叶派宗教机构为基地进行政治动员,同时明确支持伊朗的霍梅尼主义,主张在巴林进行“伊斯兰革命”。 此外,伊朗和巴林什叶派在宗教方面的联系也日趋密切,不断有巴林什叶派人士前往伊朗宗教圣城库姆学习。1981年12月,“巴林伊斯兰解放阵线”利用在伊朗受训的人员策划政变,但被巴林政府挫败。至上世纪末,在巴林政府打击下,总部设在伊朗的“巴林伊斯兰解放阵线”在巴林国内的影响已经相当有限。
在科威特,由于什叶派的权利待遇较好,没有产生典型的什叶派政治组织,其受到的影响突出表现为来自黎巴嫩、伊拉克和其他海湾阿拉伯国家什叶派激进组织,如伊斯兰圣战组织(Islamic Jihad Group)、阿拉伯革命旅(Arab Revolutionary Brigades)、希贾兹圣战组织(the Holy War Organization in the Hijaz)、正义士兵(the Soldiers of Justice)制造的暴力袭击事件。最典型的事件是1984年一架飞往德黑兰的科威特飞机遭劫持。此外,在1989年发生的袭击麦加大清真寺(the Great Mosque in Mecca)未遂事件中,发现了名为“科威特真主党(Hizballah Kuwai)的组织,但该组织没有任何其他的已知信息。总之,尽管在科威特发生了一些暴力袭击事件,但这些组织“没有一个成为伊朗的真正合作伙伴,它们的价值被证明是短暂的”,不仅“没有给伊朗产生持久的战略价值,实际上成为被海湾国家当局利用来镇压什叶派激进主义的理由”。
中东睿评|伊朗与“什叶派新月”发展史④:海湾三国篇
当地时间2015年6月26日,科威特首都科威特城的一座什叶派清真寺遭到自杀式**袭击。视觉中 资料图
此外,20世纪80年代,在海湾阿拉伯国家中存在着诸多被称为“真主党”的组织,如“科威特真主党”“巴林真主党”,都是海湾国家对一些亲伊朗派系的称谓,但它们与伊朗的关系相当薄弱甚至并不存在。例如,巴林政府用“巴林真主党”来指代“与伊朗关系密切、致力于恐怖主义行动的巴林什叶派”,但它们可能根本没有得到伊朗的任何直接支持。在科威特也有类似现象,什叶派被描述为“与伊朗关系密切的秘密的小型真主党网络”,其特征是这些什叶派人士经常前往伊朗,并与伊朗的宗教和政治权威中心存在良好的关系。阿联酋也指责得到伊朗支持的真主党“潜伏组织”,但事实上阿联酋并无什叶派政治组织活动的历史。
综上所述,伊朗在海湾阿拉伯国家扶植代理人的成果寥寥,而海湾阿拉伯国家则利用“伊朗威胁”对什叶派力量进行打压。总之,相对于黎巴嫩、也门和伊拉克,伊朗在海湾国家寻求培育代理人的过程中遭遇了相当大的阻力。“伊朗发展代理人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大多数海湾国家拥有的强大的国家强力机构。海湾地区石油资源丰富的国家在安全和情报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这使得伊朗更难向阿拉伯半岛渗透或获得真正的立足点。”
海湾合作委员会及美国的影响不利于伊朗扶植代理人
海湾合作委员会的集体安全机制,以及美国对海湾阿拉伯盟友的政治庇护、安全保障也不利于伊朗扶植代理人,而美国、沙特等国家对“伊朗威胁”的夸大和塑造以及背后的地缘政治竞争,也放大了外界对伊朗代理人策略的认知。
在“阿拉伯之春”中,沙特作为海湾合作委员会的领导者,一直特别强调以抵制“伊朗威胁”为由支持海湾阿拉伯国家打击什叶派的抗议,如2011年以海合会名义支持巴林逊尼派王室镇压什叶派抗议。在此过程中,巴林逊尼派王室、沙特领导的海合会以及在巴林设有军事基地的美国,都极力塑造伊朗的威胁以及逊尼派和什叶派的矛盾,并特别强调“伊朗是巴林反对派的背后支持者”。因此,巴林逊尼派王室联合沙特领导的海合会,在得到美国默许乃至纵容的情况下,严厉打击巴林什叶派抗议浪潮。事实上,“尽管巴林和沙特都把伊朗界定为巴林什叶派起义的幕后黑手,但伊朗对巴林反对派的支持主要停留在舆论和外交层面”。
中东睿评|伊朗与“什叶派新月”发展史④:海湾三国篇
当地时间2013年11月22日,巴林Bilad al-Qadeem,数千什叶派走上街头,抗议政府镇压反对派。视觉中国 资料图
在2011年巴林抗议浪潮中,鉴于伊朗支持的“巴林伊斯兰解放阵线”到20世纪90年代末在巴林影响已甚微,伊朗并无可施加影响的代理人,巴林王室、沙特乃至美国之所以不断渲染伊朗对巴林什叶派的影响,并从教派和代理人渗透的角度进行认知,在本质上是巴林国内政治以及沙特、美国与伊朗地缘政治博弈的反映,这也体现了巴林问题和海湾问题的复杂性。因此,看待伊朗的代理人策略需要实事求是,不可盲目夸大。
“什叶派新月地带”并非铁板一块
通过对伊朗与黎巴嫩、伊拉克、也门、海湾阿拉伯国家什叶派政治组织之间的关系进行比较,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关于伊朗与代理人建立赞助-代理关系的条件:存在边缘化的什叶派及其反政府的什叶派政治组织、政局动荡、存在较强的外部压力是成功建立赞助-代理关系的充分条件,什叶派政治组织所在国家政权脆弱是成功建立赞助-代理关系必要条件。
从比较角度看,黎巴嫩、伊拉克、也门扶植代理人的条件相似之处较多,诸如都存在处于边缘地位对现状不满的什叶派,都有从事反政府活动的什叶派政治组织,国家政权脆弱甚至有长期的内战和准内战经历,都面临外部力量的巨大压力(如以色列对黎巴嫩真主党、 “伊斯兰国”对伊拉克什叶派、沙特对也门胡塞武装),而海湾阿拉伯国家基本上仅拥有对现状不满的什叶派和从事反政府活动的什叶派政治组织,其他条件在海湾阿拉伯国家均不存在,特别是海湾阿拉伯国家君主制威权统治下的“强国家”与黎巴嫩、伊拉克、也门长期动荡造成的“弱国家”形成强烈反差,海湾合作委员会的集体安全机制和美国的安全庇护也是伊朗扶植代理人的巨大障碍,这也是伊朗在海湾阿拉伯国家代理人策略失败的根源所在。
第二,关于赞助-代理关系的过程和类型。伊朗与中东什叶派政治组织赞助-代理关系的建立需要一个复杂的过程,一般要经历环境考察、代理人遴选、确定关系、维系和巩固关系等阶段。从赞助-代理关系的程度来看,其类型可划分为较为紧密的关系和较为松散的关系。
在笔者重点考察的四个案例中,伊朗与黎巴嫩真主党的关系是完成了全过程的赞助-代理关系,双方关系甚至已超越赞助-代理关系而走向战略同盟关系;伊朗与伊拉克什叶派政治组织的关系处于确定关系以及维系和巩固阶段的过程中,尚未建立稳固、成熟的赞助-代理关系;伊朗与也门胡塞武装尚处在代理人遴选阶段,双方尽管有一定合作,但尚未确立真正的赞助-代理关系,其未来尚存在不确定性;海湾阿拉伯国家什叶派政治组织,基本上在伊朗遴选代理人阶段便被海湾国家的镇压和软化措施所瓦解。
除伊朗和黎巴嫩真主党的关系为紧密的赞助-代理关系外,其他均为松散的赞助-代理关系,或不存在赞助-代理关系。从赞助-代理关系的过程和类型的差异来认识伊朗与中东什叶派政治组织的关系,有助于相对客观、准确地认识伊朗与中东什叶派力量的关系。伊朗对中东什叶派力量的影响大小各异,外界特别是西方所谓的从波斯湾到伊拉克再到东地中海(黎巴嫩和叙利亚)的“什叶派新月地带”,并非铁板一块的整体,更不是紧密合作的政治实体。
第三,关于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的关系。伊朗与中东什叶派宗教政治组织建立赞助-代理关系深受其伊斯兰革命意识形态的影响,同时也深受其国家利益诉求的深刻影响,而国家利益的重要性远在意识形态之上。
众所周知,伊朗伊斯兰革命的目标是对内建立伊斯兰共和国,对外通过“输出革命”建立伊斯兰秩序。霍梅尼的伊斯兰主义思想构成了伊朗内外政策的意识形态根基和实践指南,并突出体现为“不要东方,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的革命原则。因此,伊朗对外输出革命具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而其与中东什叶派宗教政治组织的赞助-代理关系也深受意识形态的影响。
在输出革命和扶植代理人的过程中,伊朗一直有强烈的意识形态使命感,并使伊朗的国家利益受损,特别是在霍梅尼时期更是如此。但即使是在霍梅尼时期,伊朗仍然无法忽视其国家利益,而在后霍梅尼时期国家利益则更重要。从理想的角度看,伊朗的目标是同时实现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的双重目标,但国家利益比意识形态更加重要。“伊朗政权的泛伊斯兰主义理想是整个地区处在伊斯兰共和国的控制之下,而伊朗是地区领袖和地区霸主。”“这些战略目标与伊朗的民族主义目标、宗教动机是紧密平行的。”“伊斯兰共和国寻求将其激进意识形态输出到边缘化的什叶派人口和可能接受其革命话语的国家。实际上,伊朗政权通过支持附属伊朗的什叶派政府和整个地区的社会运动来扩大这一范围。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利益往往次于国家的战略目标,其关键决策往往为战略目标所推动。”
在伊朗与中东什叶派政治组织的赞助-代理关系中,伊朗与黎巴嫩真主党的关系实现了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兼顾的目标,其突出表现是从黎巴嫩众多什叶派政治组织中选择并扶持坚持伊斯兰主义意识形态的真主党,使黎巴嫩真主党成为伊朗输出革命的成功案例,也是实现伊朗国家利益的重要伙伴。而在伊朗与伊拉克、也门、海湾阿拉伯国家的什叶派政治组织的关系中,伊朗尽管也重视教派认同和伊斯兰主义意识形态在遴选代理人方面的重要性,但基于历史与现实的复杂性,伊朗并不简单片面地追求伊朗和代理人之间的意识形态趋同,而是选择以国家利益为基础进行务实合作。比较伊朗与真主党以及其他什叶派政治组织的赞助-代理关系可以发现,共同的意识形态基础显然是伊朗与真主党关系更加紧密、牢固,也更加成功的原因之一。
(本文为论文《地区大国代理人战略的差异性研究——以中东宗教政治组织的赞助——代理关系为例》的部分内容,原载《国际观察》2022年第5期)
“中东睿评”是上海外国语大学中东研究所刘中民教授的专栏,坚持现实性、理论性、基础性相结合,以历史和理论的纵深回应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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